秋高气爽,李泽兴奋地驱马飞驰,说起来学骑马,可也把他折磨得够呛,那段时间,两条大腿内侧,每日都是血淋淋的,旧创未去,新伤又生,每一次回去之后,夏荷都是哭哭啼啼地给他洗唰上药,疼得哭爹喊娘的李泽,只消稍微好一些,便又义无反顾地去练习马术.
他想练好马术,可不是为了有一日能在沙场之上纵横驰骋,他想的是,马术练好了,将来有一天,逃命的时候能够跑得更快一点.
为了能够逃命,他也是够下本钱的,庄子里的马廊里,他不惜本钱的淘了好几匹神骏的战马用来配种,如今小马驹子都已经出来好几匹了,虽然现在还无法骑乘,但一看那体格,就不是普通的马儿能比的.便连屠立春都眼馋不已,已经向李泽预定了一匹.
十四岁,在上一世,的确还是一个可以跟父母亲撒娇的年纪,但在这个时代,正如王夫人所说的那样,的确已经算是一个大人了.在这个年纪上已经婚配的人一抓一大把,便是自己庄子前院里的一个跑腿的小厮,去年也已经结婚了,他的爹娘老子,也是庄子上的仆人来向李泽禀告的时候,他着实无语了很久.当然最后还是赏了不少的银钱下去.
十四岁,在这个时代,居然就要当家立户了啊.
而自己,是一个例外.一来,自己压根儿就没有想过在这个年纪便讨一房老婆,二来,李泽也是一个爹不亲娘不爱的家伙,他已经十四岁了,似乎爹娘老子都忘了应该给他讨媳妇这一回事了.当然,李泽也是乐见其成,自己都还没有长成呢,可不能这么小就伤了元气.
“爷,您觉得那个梁晗当真会来?”屠立春有些拿不准.
“公孙长明这个死老头子狡滑大大的,但梁晗嘛,嘿嘿,我只消看他那一双眼睛,就知道那是一个好奇心重到他自己都无法控制的家伙,加上他又足够聪明,在我们庄子里住了两个多月,肯定咂摸出了许多不同的味道,像他那样的人,不探寻个究竟那才怪呢!”李泽冷笑道:”不拿捏住这个家伙,怎么好跟公孙长明这个坏老头子讨价还价?”
察颜观色揣摸人心,上一辈子就是李泽的长处.
“不若一刀杀了往乱坟岗子一埋,一了百了.”屠立春恶狠狠地道.
“那要是老爷问起来了呢”老爷将他们藏到这里来,显然是很看重这两个人的.万一这两个人在老爷心目中的份量超出了我们的想象,那我们还能掩藏住什么,所以啊,对于这两个家伙,杀不是上策,交易才是办法啊!我相信,只要条件足够了,他们也会帮我们掩饰一二的.”